3.3.2.3 精密易损,质脆易碎货物: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过25 千克为宜,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包装:
1) 多层次包装:即货物—衬垫材料—内包装—衬垫材料—运输包装(外包装)。
2) 悬吊式包装:即用几根弹簧或绳索,从箱内各个方向把货物悬置在箱子中间。
3) 防倒置包装:即底盘大、有手提把环或屋脊式箱盖的包装;不宜平放的玻璃板,档风玻璃等必须使用此类包装。
4) 玻璃器皿的包装:应使用足够厚度的泡沫塑料及其他衬垫材料围裹严实,外加坚固的瓦楞纸箱或木箱,箱内物品不得晃动。
3.3.2.4 裸装货物、不怕碰压的货物:可以不用包装,如轮胎等;不易清点件数、形状不规则、外形与运输设备相似或容易损坏飞机的货物,应使用绳、麻布包扎或外加包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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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 多层次包装:即货物—衬垫材料—内包装—衬垫材料—运输包装(外包装)。
2) 悬吊式包装:即用几根弹簧或绳索,从箱内各个方向把货物悬置在箱子中间。
3) 防倒置包装:即底盘大、有手提把环或屋脊式箱盖的包装;不宜平放的玻璃板,档风玻璃等必须使用此类包装。
4) 玻璃器皿的包装:应使用足够厚度的泡沫塑料及其他衬垫材料围裹严实,外加坚固的瓦楞纸箱或木箱,箱内物品不得晃动。
3.3.2.4 裸装货物、不怕碰压的货物:可以不用包装,如轮胎等;不易清点件数、形状不规则、外形与运输设备相似或容易损坏飞机的货物,应使用绳、麻布包扎或外加包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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