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前哥伦布时代,就有印第安人居住在哥斯达黎加,是中美洲文明和安第斯文明的交汇处。

16世纪,当地的玛雅人和阿兹台克人被西班牙人征服,于是哥斯达黎加成为西班牙领土新西班牙最南部的一个省,省府在卡塔多(Cartago)。

哥斯达黎加曾暂时地加入阿古斯汀一世的墨西哥帝国(参看墨西哥历史和墨西哥帝国),后来成为中美洲联合省(参看1823年到1839年的中美洲历史)的一员。1824年,首都迁往圣何塞,1940年代哥斯达黎加成为独立的国家。

哥斯达黎加逃过了许多侵扰中美洲各国的麻烦。与它的一些邻国不同,哥斯达黎加是稳定、和平和民主管理的一个例子。十九世纪晚期,有两次短暂的暴力活动迫害了民主的发展。1948年内战之后哥斯达黎加总统何塞·菲格雷斯·费雷尔(Jose Figueres Ferrer)宣布解散军队,并在1949年将此列入宪法。从那时起,哥斯达黎加进入罕见的没有军队介入的民主格局。
...